第140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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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章
在蘇軾的不懈努力下, 章惇將信將疑, 投入了王方的“懷抱”。
事實證明,當一個人被更高層的精神享受吸引後,低級而無趣味的東西再也不能使他動搖了, 沈迷於二元一次方程組的章惇, 對狀元之位的執念日漸削弱, 對科學世界的興趣日益增長。
從那天之後,章惇也成了蘇家的常客, 與蘇軾一起備戰制科考試, 學習新知識。這一年的秋天,為父親沈周守孝三年完成的沈括,回到了東京,以父蔭入仕, 也在工部任職。沈周的去世比歷史上晚,沈括步入官場的時間稍晚, 但因為王弗與沈括研究出來的那些東西, 沈周生前也做到了更高的位置。
沈括算是王弗的好朋友了, 他如今也已成家立業, 不再是當年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,但對各種農用設施、天文裝置的研究改造從未停止過。
“沒想到, 再見你時, 你的孩子都滿地跑了。”
“我也沒想到,再見你時,你胡子拉碴, 不覆少年風姿了。”
“彼此彼此。”
“哈哈哈!”兩人相視而笑,笑過之後,王弗又問:“嫂夫人今日怎麽沒來?”
“她啊,不喜歡出門。”沈括低眉垂首,將杯中黃酒一飲而盡。
聽沈括這話,似乎對妻子有些怨言,夫妻之間不太和睦。沈括三年前娶了妻子楊氏,楊氏是他父親同僚的庶女,聽說不曾讀過書,性格有些怯懦,也不愛出門交際。沈括為父親守孝三年,在沈周墓前結廬而居,楊氏沒有陪在他身邊,而是住在了城裏,以照顧沈夫人的名義拒絕與沈括同住。
歷史上的沈括不見得是什麽好人,聽說也沒有什麽朋友,跟從王安石變法,傷害過蘇軾等舊黨大臣,但他也不是什麽十惡不赦的大壞人,只能說立場不同。而王弗面前的這個沈括,對待朋友其實挺真誠的,至少王弗成親後,他沒有一味避嫌而拒絕與她來往。
“存中兄,你如今在朝為官,上下同僚都要交際來往,不能只悶頭做事,就算你不屑攀附上司,結交下屬,讓嫂夫人與同僚家眷多多來往,也沒有什麽壞處。”
“我知道你是為我好,可……算了,咱們難得一見,子瞻,”他舉起杯盞,“你娶了十娘,是你的福氣,而我,就只能沾沾你的福氣,多來你家蹭飯了,你意下如何?”
蘇軾看出他的心情低落,自然安慰他:“存中兄,你樂意來蹭飯,小弟自然掃榻相迎,只是,先把這一頓的飯錢結了,才能出得門去!”
直至杯盤狼藉,雙雙醉倒,兩個大男人的閑話才停下來。沈括喝得多,早就昏昏沈沈不省人事,口中嘟囔著:“我做錯了什麽……為什麽……”
得,婚姻問題的根源他還沒找到,包辦婚姻簡直就是買彩票,能娶到合心合意的妻子,就像是中了百萬大獎,要想靈魂相契,更是十分難得。這世上,多的是貌合神離、婚姻不睦、互相折磨蹉跎的怨偶。
王弗讓李書文把沈括扶到客房休息,再送個信去沈家暫時落腳的邸店。
李書文回來時對王弗說:“原來沈官人沒有跟他夫人說過今天要來咱們家做客,我去報信時,老夫人臥床不起,小沈夫人正在院中做女紅,看起來很辛苦,得了空還要照看煎藥的爐火,那店家嫌棄煎藥的氣味晦氣,罵罵咧咧的,很不客氣。”
王弗這才真是吃了一大驚,沈周做官多年,他們沈家包括大沈夫人娘家都是官宦人家,怎麽會落得如此境地?更別說沈括研究出水力磨坊等物,幫沈周做過不少造福一方百姓的水利工程,不管怎麽說,他們也不至於租不起東京的房子吧?
還有,大沈夫人病重,沈括怎麽不對她說呢?
王弗想了大
半夜,蘇軾忽然翻了個身,有要吐的趨勢,王弗趕緊把他扶起來,拿了漱口的盂放在他面前。等了半天,蘇軾非但沒吐,還靠著王弗的肩膀睡得更沈了,鼾聲如雷,王弗嫌棄地把他推倒,被子都不想給他蓋。恰巧這時房間另一邊搖籃裏的阿棄半夜餓醒,扯著嗓子大哭起來,那哭聲簡直如同魔音貫耳,弄得王弗心煩意亂。
給阿棄餵了奶,王弗累得沾了枕頭就睡著了,之前糾結的事情也都被拋之腦後,無暇考慮了。
第二天早上,沈括在蘇家醒來,手裏拿著細毛牙刷,蘸了青鹽在廊下刷牙,忽然想起舊時在王家求學的光陰。
王家的一切都幹凈而明朗,就像這刷牙的器具,是十娘精心研究過的,據說早晚一刷,能健齒固牙,降低病從口入的概率。他也仔細觀察過,王家人人都有一口健康潔白的牙齒,很少有齲齒爛牙的。就連他們借住的,也都要跟著王家的《衛生準則》來,飯前飯後必洗手,每天洗澡,三天洗一次頭。在那裏,他養成了很多好習慣,離開多年後仍然改不掉,也不想改,因為他確實感受到了其中的益處。
可是成親後,楊氏嫌棄他過於講究,認為他生活奢侈,耽於享樂,多次數落他的各種習慣,漸漸的,他就因為討厭被數落的感覺,而降低了對自己的要求,回到了楊氏認為“正常”的生活中。楊氏固然有錯,但那只是因為她無知,是他看不起楊氏沒文化,認為她無法溝通,不願與之解釋,也不願堅持自我,所以才被楊氏同化了。
事實上,只要他多解釋兩句,楊氏不一定不能理解他,就算不能理解,他也沒必要為了楊氏,改掉自己的好習慣,人若想得到別人的尊重和愛意,必須要先學會尊重自我,愛自我。
蘇軾從院門進來,看見他捏著牙刷發呆,笑著說:“這酒可真是喝不得了,半夜凍醒,才發現十娘把我丟在被子外頭。存中兄,昨晚睡得如何?”
“多虧了你家的好酒,難得睡了這麽一個好覺!早就聽說陶然居的酒千金不換,我就猜肯定是十娘釀的,她從小就愛搗鼓這些東西。”
“早飯已經備好了,宿醉起來可不能餓著肚子,走,咱們先吃飯去。”
“好。”沈括壓下喉間的哽咽感,在蘇家,他找到了久違的家的感覺,自父親去世後,母親也病了,而楊氏心有所屬,對他根本不上心,他已經很久沒有享受過被人關懷的感覺了。
早餐一如既往的豐盛,而且都是沈括以前愛吃的飯菜,這讓他的心情好了很多,一直都在跟蘇軾說笑。飯後,沈括告別,王弗把他送到門口。
“有任何需要,記得找我,要知道,我可能是這世上最好的大夫之一。”王弗像從前一樣,跟他開著玩笑。
“我當然知道,等我找個房子安定下來,還要請你看看我母親的病。”
“缺錢也要記得說,你在我這裏有技術股份的,孫家莊的很多設施經你的手改善過,用在我家其他的莊園上,效果很好,只是你一直沒找我要錢,我就當不知道了。”
“那可不成,我記得你說過,發明一樣東西,發明者應該享有以此獲利的權利,就叫做‘專利權’,我有專利權,不是嗎?”
“看來騙不到你。”
“我還記得另一句話——‘總有一天,世上所有人都會明白專利權的意義,並希望借此獲利,於是人們有價值的創造就能得到相應的回報’,十娘,那一天,不會太遠的。”
“我相信。”
李書文送沈括回到邸店,臨走的時候塞給他一個大包裹。其實他們倆也算是少年知交,沈括交友,從不論身份高低、富貴與否。
“沈大官人,有事記得找我。”李書文沖他擠眼睛,就像小時候一直非要
促狹地叫他“小沈官人”一樣。
沈括提著包裹進門,楊氏瞥了他一眼,冷冷道:“不曾聽你說過在東京有什麽富貴親戚,徹夜不歸,還提著東西回來,難不成人家把我們當做打秋風的了?”
“是朋友,我十幾歲就在她家求學,如今老師也來東京了,你準備一下,我等會去老師家拜訪。”沈括難得溫言細語,同她解釋。
“沈存中,我早知道你的心不在家裏,一回到東京,就迫不及待了,是嗎?”
“楊絮兒,我至少對你沒有異心,也對這個家問心無愧,你呢?”
“沈存中,你沒有良心!”楊氏忽然驚聲尖叫,用帕子捂著臉,眼淚嘩啦啦地流。
她父親為了巴結沈括的父親,不顧她與表兄青梅竹馬,兩情相悅,強行拆散了他們,將她許給沈括。嫁給沈括之後,她知道自己不識字,也不是什麽大家閨秀,便一直安分守己,做著自己力所能及的事。但沈括,他出生於官宦人家,一身矜貴的毛病,經常沒事找事,羞辱於她,楊氏雖然知道自己配不上沈括,可她也是有自尊的!
她無數次想過,如果嫁給門當戶對的表兄,她的生活一定不會像現在一樣,毫無尊嚴,一團亂麻,受盡折辱!
楊氏一直哭,驚動了屋裏的許氏,她強打精神走出來,一見兒子兒媳又在吵架,也開始掉眼淚,哭著勸沈括:“我兒,絮兒還小,你多體諒體諒她,不要再吵了,好嗎?”
沈括聞言,只是微微一笑,對許氏說:“阿娘,我不會再委屈她了,她嫁我三年,婚後又值父親喪期,尚是完璧之身,我便寫一封和離書給她,從此一別兩寬,再無瓜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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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蘇軾的不懈努力下, 章惇將信將疑, 投入了王方的“懷抱”。
事實證明,當一個人被更高層的精神享受吸引後,低級而無趣味的東西再也不能使他動搖了, 沈迷於二元一次方程組的章惇, 對狀元之位的執念日漸削弱, 對科學世界的興趣日益增長。
從那天之後,章惇也成了蘇家的常客, 與蘇軾一起備戰制科考試, 學習新知識。這一年的秋天,為父親沈周守孝三年完成的沈括,回到了東京,以父蔭入仕, 也在工部任職。沈周的去世比歷史上晚,沈括步入官場的時間稍晚, 但因為王弗與沈括研究出來的那些東西, 沈周生前也做到了更高的位置。
沈括算是王弗的好朋友了, 他如今也已成家立業, 不再是當年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,但對各種農用設施、天文裝置的研究改造從未停止過。
“沒想到, 再見你時, 你的孩子都滿地跑了。”
“我也沒想到,再見你時,你胡子拉碴, 不覆少年風姿了。”
“彼此彼此。”
“哈哈哈!”兩人相視而笑,笑過之後,王弗又問:“嫂夫人今日怎麽沒來?”
“她啊,不喜歡出門。”沈括低眉垂首,將杯中黃酒一飲而盡。
聽沈括這話,似乎對妻子有些怨言,夫妻之間不太和睦。沈括三年前娶了妻子楊氏,楊氏是他父親同僚的庶女,聽說不曾讀過書,性格有些怯懦,也不愛出門交際。沈括為父親守孝三年,在沈周墓前結廬而居,楊氏沒有陪在他身邊,而是住在了城裏,以照顧沈夫人的名義拒絕與沈括同住。
歷史上的沈括不見得是什麽好人,聽說也沒有什麽朋友,跟從王安石變法,傷害過蘇軾等舊黨大臣,但他也不是什麽十惡不赦的大壞人,只能說立場不同。而王弗面前的這個沈括,對待朋友其實挺真誠的,至少王弗成親後,他沒有一味避嫌而拒絕與她來往。
“存中兄,你如今在朝為官,上下同僚都要交際來往,不能只悶頭做事,就算你不屑攀附上司,結交下屬,讓嫂夫人與同僚家眷多多來往,也沒有什麽壞處。”
“我知道你是為我好,可……算了,咱們難得一見,子瞻,”他舉起杯盞,“你娶了十娘,是你的福氣,而我,就只能沾沾你的福氣,多來你家蹭飯了,你意下如何?”
蘇軾看出他的心情低落,自然安慰他:“存中兄,你樂意來蹭飯,小弟自然掃榻相迎,只是,先把這一頓的飯錢結了,才能出得門去!”
直至杯盤狼藉,雙雙醉倒,兩個大男人的閑話才停下來。沈括喝得多,早就昏昏沈沈不省人事,口中嘟囔著:“我做錯了什麽……為什麽……”
得,婚姻問題的根源他還沒找到,包辦婚姻簡直就是買彩票,能娶到合心合意的妻子,就像是中了百萬大獎,要想靈魂相契,更是十分難得。這世上,多的是貌合神離、婚姻不睦、互相折磨蹉跎的怨偶。
王弗讓李書文把沈括扶到客房休息,再送個信去沈家暫時落腳的邸店。
李書文回來時對王弗說:“原來沈官人沒有跟他夫人說過今天要來咱們家做客,我去報信時,老夫人臥床不起,小沈夫人正在院中做女紅,看起來很辛苦,得了空還要照看煎藥的爐火,那店家嫌棄煎藥的氣味晦氣,罵罵咧咧的,很不客氣。”
王弗這才真是吃了一大驚,沈周做官多年,他們沈家包括大沈夫人娘家都是官宦人家,怎麽會落得如此境地?更別說沈括研究出水力磨坊等物,幫沈周做過不少造福一方百姓的水利工程,不管怎麽說,他們也不至於租不起東京的房子吧?
還有,大沈夫人病重,沈括怎麽不對她說呢?
王弗想了大
半夜,蘇軾忽然翻了個身,有要吐的趨勢,王弗趕緊把他扶起來,拿了漱口的盂放在他面前。等了半天,蘇軾非但沒吐,還靠著王弗的肩膀睡得更沈了,鼾聲如雷,王弗嫌棄地把他推倒,被子都不想給他蓋。恰巧這時房間另一邊搖籃裏的阿棄半夜餓醒,扯著嗓子大哭起來,那哭聲簡直如同魔音貫耳,弄得王弗心煩意亂。
給阿棄餵了奶,王弗累得沾了枕頭就睡著了,之前糾結的事情也都被拋之腦後,無暇考慮了。
第二天早上,沈括在蘇家醒來,手裏拿著細毛牙刷,蘸了青鹽在廊下刷牙,忽然想起舊時在王家求學的光陰。
王家的一切都幹凈而明朗,就像這刷牙的器具,是十娘精心研究過的,據說早晚一刷,能健齒固牙,降低病從口入的概率。他也仔細觀察過,王家人人都有一口健康潔白的牙齒,很少有齲齒爛牙的。就連他們借住的,也都要跟著王家的《衛生準則》來,飯前飯後必洗手,每天洗澡,三天洗一次頭。在那裏,他養成了很多好習慣,離開多年後仍然改不掉,也不想改,因為他確實感受到了其中的益處。
可是成親後,楊氏嫌棄他過於講究,認為他生活奢侈,耽於享樂,多次數落他的各種習慣,漸漸的,他就因為討厭被數落的感覺,而降低了對自己的要求,回到了楊氏認為“正常”的生活中。楊氏固然有錯,但那只是因為她無知,是他看不起楊氏沒文化,認為她無法溝通,不願與之解釋,也不願堅持自我,所以才被楊氏同化了。
事實上,只要他多解釋兩句,楊氏不一定不能理解他,就算不能理解,他也沒必要為了楊氏,改掉自己的好習慣,人若想得到別人的尊重和愛意,必須要先學會尊重自我,愛自我。
蘇軾從院門進來,看見他捏著牙刷發呆,笑著說:“這酒可真是喝不得了,半夜凍醒,才發現十娘把我丟在被子外頭。存中兄,昨晚睡得如何?”
“多虧了你家的好酒,難得睡了這麽一個好覺!早就聽說陶然居的酒千金不換,我就猜肯定是十娘釀的,她從小就愛搗鼓這些東西。”
“早飯已經備好了,宿醉起來可不能餓著肚子,走,咱們先吃飯去。”
“好。”沈括壓下喉間的哽咽感,在蘇家,他找到了久違的家的感覺,自父親去世後,母親也病了,而楊氏心有所屬,對他根本不上心,他已經很久沒有享受過被人關懷的感覺了。
早餐一如既往的豐盛,而且都是沈括以前愛吃的飯菜,這讓他的心情好了很多,一直都在跟蘇軾說笑。飯後,沈括告別,王弗把他送到門口。
“有任何需要,記得找我,要知道,我可能是這世上最好的大夫之一。”王弗像從前一樣,跟他開著玩笑。
“我當然知道,等我找個房子安定下來,還要請你看看我母親的病。”
“缺錢也要記得說,你在我這裏有技術股份的,孫家莊的很多設施經你的手改善過,用在我家其他的莊園上,效果很好,只是你一直沒找我要錢,我就當不知道了。”
“那可不成,我記得你說過,發明一樣東西,發明者應該享有以此獲利的權利,就叫做‘專利權’,我有專利權,不是嗎?”
“看來騙不到你。”
“我還記得另一句話——‘總有一天,世上所有人都會明白專利權的意義,並希望借此獲利,於是人們有價值的創造就能得到相應的回報’,十娘,那一天,不會太遠的。”
“我相信。”
李書文送沈括回到邸店,臨走的時候塞給他一個大包裹。其實他們倆也算是少年知交,沈括交友,從不論身份高低、富貴與否。
“沈大官人,有事記得找我。”李書文沖他擠眼睛,就像小時候一直非要
促狹地叫他“小沈官人”一樣。
沈括提著包裹進門,楊氏瞥了他一眼,冷冷道:“不曾聽你說過在東京有什麽富貴親戚,徹夜不歸,還提著東西回來,難不成人家把我們當做打秋風的了?”
“是朋友,我十幾歲就在她家求學,如今老師也來東京了,你準備一下,我等會去老師家拜訪。”沈括難得溫言細語,同她解釋。
“沈存中,我早知道你的心不在家裏,一回到東京,就迫不及待了,是嗎?”
“楊絮兒,我至少對你沒有異心,也對這個家問心無愧,你呢?”
“沈存中,你沒有良心!”楊氏忽然驚聲尖叫,用帕子捂著臉,眼淚嘩啦啦地流。
她父親為了巴結沈括的父親,不顧她與表兄青梅竹馬,兩情相悅,強行拆散了他們,將她許給沈括。嫁給沈括之後,她知道自己不識字,也不是什麽大家閨秀,便一直安分守己,做著自己力所能及的事。但沈括,他出生於官宦人家,一身矜貴的毛病,經常沒事找事,羞辱於她,楊氏雖然知道自己配不上沈括,可她也是有自尊的!
她無數次想過,如果嫁給門當戶對的表兄,她的生活一定不會像現在一樣,毫無尊嚴,一團亂麻,受盡折辱!
楊氏一直哭,驚動了屋裏的許氏,她強打精神走出來,一見兒子兒媳又在吵架,也開始掉眼淚,哭著勸沈括:“我兒,絮兒還小,你多體諒體諒她,不要再吵了,好嗎?”
沈括聞言,只是微微一笑,對許氏說:“阿娘,我不會再委屈她了,她嫁我三年,婚後又值父親喪期,尚是完璧之身,我便寫一封和離書給她,從此一別兩寬,再無瓜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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